【中國幕墻網】江蘇省地區位于我國大陸東部沿海,處于亞熱帶與南溫帶的過渡性氣候帶,四季分明、雨熱同步、雨量集中、光照充足,全省年平均氣溫為13℃~16℃,全年日照時數(絕對日照)平均為2000小時~2600小時,高于0℃的日照時數平均為1800小時~2240小時,具有明顯的夏熱冬冷氣候特點。
“十一五”期間,江蘇省建設領域大力開展
建筑節能,積極發展
綠色建筑,在建筑
外遮陽的推廣應用方面做了一些嘗試,取得了成效。
建筑外遮陽應用在建筑節能中的重要性
建筑外窗的能耗在建筑總能耗中占很大的比重,一般可達到40%~50%。有效的
建筑遮陽設施在夏季可以阻擋近85%的太陽輻射,而且可以避免陽光直射而產生的眩光,改善
室內熱環境。
江蘇省夏季6月、7月、8月采用外遮陽設施,可顯著減少空調能耗,同時可提高室內舒適度。當東、南、西向采用活動外遮陽設施時,夏季可降低室溫3.5℃以上,大大縮短室內空調運行時間。
經江蘇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對安裝外遮陽設施的試點樓進行檢測和計算,采用外遮陽設施后,居住建筑全年空調能耗約下降21.3%,全年總能耗下降14.1%。可見,活動外遮陽的設置可大大降低空調負荷,節能效果顯著。
在夏季非高溫日和其他季節,
活動式外遮陽也可起到調節室內熱舒適度的作用。在過渡季節,如4月、5月、9月、10月,江蘇地區白天室外最高氣溫常常不超過30℃。這時候往往只需采取遮陽措施減少室內的直接太陽得熱,并進行有效的自然通風,不消耗任何能源即可獲得令人十分滿意的室內舒適度。在冬季,活動式建筑遮陽設施可以收起或關閉,不影響陽光進入室內,保證室內被動
采暖的效果。
制定地方標準推動建筑外遮陽應用
江蘇省在2001年制定了省級地方標準《江蘇省
民用建筑熱環境與節能
設計標準》(DB32/478-2001),第一次提出了遮陽率的概念,并將遮陽率作為強制性的設計標準,要求南、東、西向窗均應設置外遮陽設施,外遮陽設施宜采用活動式外遮陽,遮陽率應達到80%。
2008年重新修訂的《江蘇省居住建筑熱環境和節能設計標準》(DGJ32/71-2008)中,根據國家相關節能設計標準的規定,將遮陽率修正為
遮陽系數。標準第5.4.1強制性條文規定了建筑外
門窗(包括陽臺的透明部分)的遮陽系數限值,并規定對東西向外窗可取
玻璃的遮陽系數與外遮陽系數的乘積,而南向外窗僅計算外遮陽系數。第5.4.2條規定南向外窗應設置外遮陽設施,宜設置為活動式;東西向外窗宜設置外遮陽設施,設置時應為活動式外遮陽。
江蘇對遮陽系數做如上規定的主要原則是:通過降低外門窗
傳熱系數來降低冬季采暖能耗,通過降低外門窗的遮陽系數來降低夏季空調能耗。不提倡使用陽光控制玻璃等來實現遮陽效果,以避免玻璃對冬日陽光的遮擋。
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外遮陽工程質量驗收規程》(DGJ32/TJ88-2009)于2009年編制完成,并于12月1日正式實施。《建筑外遮陽工程技術規程》(DGJ32/J123-2011)于2010年編制完成,并于
20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
這一系列技術和驗收標準,有力地規范了江蘇省外遮陽的應用。
將推廣建筑外遮陽作為建筑節能的重要工作
2008年9月17日,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臺了《關于加強建筑
節能門窗和外遮陽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建設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均提出了具體的管理要求,并強調把建筑外遮陽應用工作情況列入節能專項檢查內容。根據《通知》,江蘇省對外遮陽產品和技術采取了推廣認定管理制度。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發展中心對進入江蘇省建筑市場的外遮陽產品進行推廣認定,各地建筑工程對外遮陽產品進行
招標選用時,優先選用經推廣認定的產品。
2010年11月24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大了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的推廣應用工作力度。
對于進入工程應用的外遮陽產品,江蘇省要求必須根據相應的標準對產品進行型式檢測,型式檢測之外還重點要求對外遮陽系統的抗風壓性能、機械
耐久性、操作力性能以及外遮陽產品的原材料進行檢測。
各地市根據江蘇省的文件精神,迅速開展了外遮陽的推廣管理工作。
蘇南地區首先開展了對外遮陽的應用管理工作,從各方面對外遮陽加強監督檢查。
南京、無錫等地市在設計中嚴格要求按照省級節能設計標準強制性條文設計;施工圖審查部門按強制性條文審查設計;建設單位按照省級有關規定要求,招標選用經省建設主管部門推廣認定的外遮陽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把好驗收備案關,對于設計中選用了外遮陽技術,而項目實施中未安裝外遮陽的不給予驗收備案,形成了從設計、審圖、建設到驗收的一整套閉合管理體系。
蘇中、蘇北地區按照蘇南地區的外遮陽工作管理模式,制定了相應的地方管理規定和措施。目前,外遮陽技術已經開始在蘇中和蘇北地區逐步推廣實施。
截至2010年,據不完全統計,江蘇省外遮陽應用面積已達30萬平方米以上,折算建筑面積近500萬平方米。
采取四項措施深入推廣建筑外遮陽
江蘇屬于夏熱冬冷地區,外遮陽對夏季
隔熱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現有的外遮陽技術基本為國外引進技術,技術特點不完全適應我國尤其是江蘇省居住建筑的形式要求,此外還存在外遮陽的相關技術配套措施不完善、部分技術產品標準還沒有編制出臺等問題。目前,居住建筑以高層及小
高層建筑為主,在這樣的建筑上安裝活動式外遮陽重點應考慮建筑與外遮陽的一體化以及安全性、可維護性等技術問題,但是到目前還沒有完全總結出適合江蘇省實際情況的較可靠方案。
隨著外遮陽推廣應用的深入開展,針對目前建筑遮陽存在的問題,江蘇省將在外遮陽應用方面采取四項措施,進一步推動外遮陽的應用。一是進一步加強對建筑外遮陽的推廣認定管理工作,加大在工程應用中的監督管理;二是積極推進建筑外遮陽的技術研發和工程示范,成立建筑外遮陽技術研發中心;三是推進建筑外遮陽產業化示范基地的建設,以外遮陽產業化基地為先導,扶持省內有技術研發力量的建筑外遮陽企業,研發適合夏熱冬冷氣候條件的外遮陽技術產品,加快研發節能門窗與外遮陽一體化技術;四是盡快總結在外遮陽推廣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出適合江蘇省實際的外遮陽技術方案。【完】